直销法援
直销人员特殊法律地位 是否对质量承担责任
直销员已成为新型商事主体 《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员的法律地位并未作出正面回答。目前学界主要是在既有民事法律框架内来分析直销法律关系及界定直销员的地位。代表观点有:(一)委托代理人说,即直销员本质上是直销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其理由为:1.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须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这意味着直销员须向消费者出 详情>>
传销发展形势要求执法部门与网站紧密沟通
目前,传销在现实世界中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不法分子开始转战互联网,利用电子商务等更为隐蔽的形式继续其传销行为。虚拟网络的无限延伸性和隐蔽性给工商等各部门共同打击网络传销带来了一定难度。专家建议,应建立健全网站与执法部门的沟通机制,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详情>>
公安机关和工商机关是处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主体
今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做客人民网,谈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内容,张国华表示,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最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不要参与。 张国华表示,因为传销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对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一种犯罪行为。第一,传销让参与者的财产受到损失,有 详情>>
直销行业消费投诉待关注 消费者投告无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多关注直销行业的消费者,建议联合直销企业建立一个定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的二级机构,以改变目前完全依靠直销企业自身去处理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纠纷的状况,更好地保护直销行业消费者的权益。这是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直销学专家杨谦在日前 详情>>
多家消费返利网站涉嫌犯罪 公安部等发布预警提示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郑重提示,近期,多家以“消费返利”、“购物返本”为运营模式的网站及所属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现初步查明,涉案网站以高额返利或回报为诱饵,按层 详情>>
工商:严处直企聘用传销人员和搞战略合作
“对于曾经从事过传销的人员我们将共同抵制,绝不任用。”昨天下午,全市直销企业负责人集中在京签署了《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承诺与非法传销坚决划清界限。据了解,由于全市工商执法部门持续高压打击,一些传销分子不断变化组织形式,除了向网络发展,还积极向直销企业渗透,力图为自己披上合法经营的外衣。 很多市民 详情>>
参与传销受损不受消法保护
“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市消协针对近期打击传销中发现的传销新特征,向市民首次发布提示,提醒公众因参与传销而使自身的经济利益受损,不但不受《消法》保护,还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传销“变种”网上骗局有新招 市工商局经检处处 详情>>
《直销法规知识解读第二辑》出版 深入诠释直销法规
由《法制日报》参与编辑的《直销法规知识解读第二辑》新书出版发布座谈会今日在京举办,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业内企业代表等近百人出席座谈会。 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并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直销业进入 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直企增值税额新规3月1日实施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号),明确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问题,自3月1日起执行。 公告全文如下: 一、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 详情>>
卫生部: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行无时间表
一则关于卫生部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消息昨天引发高度关注。对此,卫生部表示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该制度的试点,目前已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今年全面推行,亦无法给出全面推行的时间表。 热议 先看病后付费,你期待吗? 前天,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视新闻”发布 详情>>
卫生部新规:辅食营养补充品拟许添加DHA
记者昨日从卫生部获悉,《辅食营养补充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产品的适宜人群扩大至36~60月龄儿童,并在可选择成分指标中增加“二十二碳六烯酸”(即DHA)。 发现可能有危害即要召回 辅食营养补充品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在卫生部官 详情>>
北京食品安全条例:无店铺禁卖散食
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条例》起草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三个配套规范,昨日起开始在官网上征求意见。根据配套规范中《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规定 详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大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公布
2013年1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依据《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规范》等规定,遴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10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 关于遴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10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 详情>>
工商总局:严格监管媒体发布虚假广告
2013年3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一、严格监管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二、推进广告审查责任落实到位;三、切实加强广告内容监管;四、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责任主体。 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 详情>>
工商总局:直销企业须保障消费者退换货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日前强调,直销企业无论有无固定营业场所、是否以快递方式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产品,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退换货的合理要求。 张国华是在日前召开的“直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上,对与会的国内29家直销企业负责人提出上述要求的。 直销是指企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