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多关注直销行业的消费者,建议联合直销企业建立一个定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的二级机构,以改变目前完全依靠直销企业自身去处理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纠纷的状况,更好地保护直销行业消费者的权益。这是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直销学专家杨谦在日前举行的“直销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上指出的。
目前我国合法直销企业已经超过30家,直销员超过600万人。据了解,直销领域的消费者侵权行为常发生在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出售产品的过程中,直销人员可能以强制推销、虚假宣传产品、虚报产品价格赚取差价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此类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由法律制裁。而对情节较轻微的情形,考虑到救济成本的问题,消费者往往投告无门,只能忍受而无法彻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