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规:会议、讲座等食品宣传推介活动须提前报备并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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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界】为了礼品早起听“讲座”;“一掷千金”买保健品……随着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对于健康越来越重视,保健营养食品正逐步迈入生活必需品的行列。一些宣称能“防癌”“抗癌”等治百病的“骗人”保健营养食品也有了市场。然而,保健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种,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目前我国批准的保健食品只有27种功能,但有的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荐时,不同程度存在超出批准的内容、虚假夸大产品功能的问题。”7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余德仲谈到了目前保健食品销售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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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健康讲座等,是不少人接触保健食品的一种渠道。如何整治这些市场乱象?9月1日即将实施的《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食品会议营销行为进行了规范。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举办食品宣传推介活动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同时还规定,在食品经营场所外,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举办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举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对宣传推介活动全程录像保存备查。

“《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夯实会议营销举办方的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余德仲也提醒消费者,若对所购买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有质疑,或者发现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反映,也可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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