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康美药业及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双双榜上有名。这是康美药业及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双双自2013年首次被认定后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作为我国中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康美药业始终秉持“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的经营理念,坚持“诚实才能诚信、诚信才能成功”原则,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全国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最高级别的评价,国家工商总局从2003年开始举办“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6大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