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当药品诈骗1.23亿元,3万多中老年人受骗

【直销界】被告人何某某、卢某某于2011年成立北京万家购公司,2015年后又在江苏南京、安徽等地成立多家公司,总称“万家购集团”。

2016年以来,“万家购集团”在安徽合肥设置作案场所,针对患有女性疾病群体和患有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等中老年“三高”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

2019年以来,“万家购集团”一公司在合肥市设置作案场所,针对患有糖尿病等中老年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另有两家公司在南京设置作案场所,针对患有男性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一个公司化运营、人员统一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犯罪集团逐渐形成。

该集团策划部负责制作软文、虚假聊天记录等,针对不同群体,宣传其所销售的产品“比西药更健康、治疗效果更好”。销售人员在不懂医学知识的情况下,经招聘进入该集团,经过话术培训后,使用微信冒充医生助理、健康管理中心老师等,以“女性健康管理中心”“化糖研究中心”“元德堂中医门诊部”等名义,对中老年等特殊群体进行虚假诊治,谎称该集团的保健品、食品等产品能够治疗相关疾病。取得患者信任后,销售人员诱使他们以数倍于成本的价格购买产品。诈骗得款用于该集团广告推广、产品采购、销售人员工资、业绩提成、作案场所租赁、作案工具购买等。

2017年3月以来,该集团诈骗数额共计1.23亿元,仅被骗的中老年人就有3万多人。

裁判结果

本案由民权县法院一审、商丘市中级法院二审,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卢某某等2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患有特殊疾病群体或者中老年群体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的心理,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用话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有组织地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受害人大多数为中老年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何某某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涉案金额1.23亿元,且不认罪,拒不交代主要资金去向。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等20人有期徒刑10年、罚金30万元至有期徒刑3年、单处罚金2000元的刑罚。与本案关联的其他11起窝案也已依法审理,其余165名涉案被告人均因构成诈骗罪受到惩处。

法官说法

民权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徐怀钦说,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犯罪的常见罪名。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何某某等2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健品、食品疗效,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均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判处不同的刑罚。

当前,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中老年等特殊群体获取信息不畅、维权及法律意识较弱、渴望身体健康等特点,利用电信网络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推送虚假案例等手段,编织保健品、食品疗效好于药品的骗局,花样百出,让老年人防不胜防,不仅骗取钱财,甚至会延误患者病情,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朋友,要增强反诈意识,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保健品、药品,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以防陷入骗局。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展现司法保障在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有力手段,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切实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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