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反传万里行在信用中国上发现一则行政处罚通知,显示广州高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高熙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罚金6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
据悉,该处罚决定文书为穗黄市监处字﹝2021﹞190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7月8日。经调查后违法事实如下: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广州高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涉嫌违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经主管领导批准,我局于2021年4月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天猫平台开设的“巴复平旗舰店”销售巴复平(壳聚糖护创凝胶)、巴复平成人款(医用硅酮凝胶敷料)、巴复平儿童款(医用硅酮凝胶敷料儿童版)和巴复平贴款(医用硅酮凝胶敷料普通型),2020年6月1日,你单位与三河拾月文化传媒中心签订广告协议,委托三河拾月文化传媒中心制作、维护、发布上述4款产品涉案广告,费用为4000元,你单位为广告主,未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医疗器械广告,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的规定。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6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
企查查显示,广州高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于2016年6月8日,注册资金100万元,实缴资本不详。法定代表人为张雪锋,同时也是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51%。
来源:企查查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散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反传万里行将继续予以关注。
文章来源: 反传万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