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新版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与2014年颁布的旧版相比,新版办法将消费者投诉明确排除在举报奖励范围之外。同时,已送司法机关的举报案件奖励从最高5万元增长到了最高10万元。
北京市新出台的奖励办法中,特意将一般消费者的投诉行为排除在外。这种规定的导向性很明显,那就是鼓励“内部人”或是“专业人士”举报食品药品 的违法行为,这其实类似于西方的“吹哨人”制度。“吹哨人”制度又称知情人士爆料制度——因为知情人往往是内部人,他们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 度降低监管成本。而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则更可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
不过,以往的一些案例显示,一些内部人的举报,并不完全是出于物质激励,还可能是“内讧”、“良心发现”,但不管他们的动机是什么,这都需要针对“污点举报人”、“吹哨人”制定更周详的激励政策与保护政策,让他们勇于吹响哨子。
当然,执法效果如何,只发现线索并不够,根本在于执法部门收到线索举报之后,是否积极执法。数年前东莞扫黄风暴前奏中,央视记者暗访发现违法线索报警后,却发现警方完全没有反应。这样的举报,就似拳头打在棉花上。
因此,只有良好的保护制度,加上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诚意,才能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