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界讯 2017年1月20日,康宝莱营养健康公司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公司美国市场开展反腐败措施调查过程中,索要中国公司部分的内容,对康宝莱中国公司有没有违反《海外反腐败法》开展进一步调查。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康宝莱在国内形成了以俱乐部为中心的区域直销活动,但这些俱乐部并不从属于康宝莱,也就是说俱乐部的活动完全不受康宝莱监管,两者之间从法律层面上隔离,即使俱乐部出现问题,康宝莱仍旧可以推脱责任。
俱乐部为中心的直销
根据康宝莱的数据显示,体重管理系列产品一直为其主要的销售产品,康宝莱则鼓励各地销售人员开设俱乐部,并授权俱乐部开展有关康宝莱的营销活动,以销售人员召集亲友来到俱乐部,接受产品信息,进而促成产品销售。
一位陕西的经销商告诉记者,康宝莱公司将所有业绩以PV值计算,1PV等于人民币12元,参与到康宝莱的业务中,有两种身份的区分,即业务代表与服务提供商的区别,根据该经销商的说法,业务代表并不是康宝莱所授权的业务人员,而是通过服务提供商开设的俱乐部而参与到营销活动中,服务提供商则是康宝莱公司备案的业务员。服务提供商共分为初一级、初级、中级、高级、特级。想要成为康宝莱所授权的服务提供商,需要满足5000VP也就是6万元的营销任务,才能成为公司所备案的初一级服务提供商。
而通过授权的俱乐部的平台,康宝莱可以发展更多的顾客和业务员,形成共计六级的业务员等级制度,以与康宝莱许可的俱乐部为中心,服务提供商进行挂靠,俱乐部大部分采取团队计筹的方式,只要发展自己的团队才能获得更高一级的代理资格,从而获得更高的提成奖励。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业务代表获得的销售提成为10%,只要晋级到服务代理商,销售提成可以上升到30%。同时,根据只要自己发展的“团队”也有销售业绩,可以获得康宝莱公司方面的返利,根据自身级别享受最低5%的团队提成。”
南京的一名经销商向记者强调,康宝莱目前的模式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经营,参与到业务当中并不需要所谓的门槛费,只要取得某个俱乐部的许可,就可进行
南京的一名经销商向记者强调,康宝莱目前的模式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经营,参与到业务当中并不需要所谓的门槛费,只要取得某个俱乐部的许可,就可进行自己的推销业务,但同时为了区别业务代表和普通的宾客,业务代表仍需要提前预购一定量的产品,以便推销给顾客。“之前想要成为经销商就要缴纳大约4.8万元的名额费用,现在公司取消了这一规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和了解康宝莱。”该经销商对记者说道。对于该经销商所说的俱乐部,记者以咨询的名义询问了一名俱乐部的经营者,该名人士告诉记者,开设俱乐部不需要向公司缴纳任何费用,但同时不允许在俱乐部名称中,出现康宝莱的字样,对此经营者的解释是:“俱乐部实质上与康宝莱是属于合作关系,虽然可以以俱乐部为中心,从事康宝莱的经营活动,但不能以康宝莱的名义命名俱乐部。”该人士还向记者建议道:“可以以康宝莱的主营销产品‘奶昔’命名俱乐部,这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俱乐部的开设资格问题上,一名经销商告诉记者,必须形成自己的团队和销售人员达到一定规模,才能逐步开展以俱乐部为中心的学习和经营活动,绝大部分经销商都有相应的俱乐部来挂靠。
同时,记者了解到,康宝莱公司规定,禁止任何俱乐部用“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等字样宣传经营模式,并且不允许这些俱乐部名称中使用“康宝莱”字样。
京师律师事务所郭鹏剑律师告诉记者,各地的俱乐部与公司形成的是合作关系,即使在俱乐部有独立法人的前提下,如果其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方作为合作关系中的一方,仍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记者在查阅《直销管理条例》时看到,该条例中就规定:“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
反传销协会的李旭也告诉记者,传销的特征包括: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形成层级关系) ;层层返利(自己的下线投入都有自己的提成)。
模式屡遭指控
据相关媒体报道,在2014年,康宝莱直销模式在美国多次受到“金字塔传销”的指控。2016年7月,经过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两年的调查,康宝莱最终以支付2亿美元达成和解,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康宝莱运营模式是否非法没有给出结论,但要求康宝莱修改相关经营条款, 其中要求修改的经营条款包括,“决定薪酬的标准不是分销者是否购买产品,而是有无销售产品”“取消分销层级的奖励”“至少80%的销售要来自终端用户,否则必须减少给予分销者的奖励”等共计6项内容。
在2016年初,纽约州参议员克莱恩提出一项新法案。克莱恩认为,像康宝莱这样的直销公司,让很多低收入的家庭上当受骗,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管制。克莱恩表示曾收到56位康宝莱员工的投诉,他们因为加入了康宝莱,平均每个人损失2万美元,其中有人赔了11万美元。而从收集到的证据看,康宝莱执行长曾在宣讲视频中明确宣传“我们找到下线,就会发展,就这么简单。”
不仅如此,多方资本也参与到康宝莱模式的指控,在2013年8月,有外媒报道称资本大鳄索罗斯已用大量资金做空康宝莱。同年,国际知名对冲基金经理人比尔·阿克曼就多次指控并做空康宝莱,认为康宝莱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获取非销售收入,属于金字塔式传销,并斥资10亿美元做空康宝莱。
阿克曼还认为康宝莱的销售模式涉嫌违反中国相关法律,但康宝莱方面对此予以否认。《华尔街日报》也在当时进行了报道,对康宝莱在中国的运营模式提出质疑。
康宝莱一份监管文件显示,公司也在内部进行独立调查,同时就调查内容和美国司法部进行讨论。康宝莱称,将配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但是无法预测最终的调查范围、持续时间和结果。
对于康宝莱在海外的指控和风波,记者向康宝莱中国方面求证,康宝莱方面表示,亿万富翁、对冲基金经理人比尔·阿克曼对康宝莱的所有指控均为不实指控,目的仅仅是试图弥补其亏本的亿万美元赌注,在华经营活动完全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针对康宝莱的调查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