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召开直销企业联系会议。会上,青岛市工商局就即将出台的《直销企业行政约谈制度》征求与会人员意见。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坤兴、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阳光参加了会议。
李坤兴表示,青岛直销市场环境整体是好的,截至目前,尚未出现集体投诉、涉传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大事件,但是一些直销企业的投诉与举报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个别企业在应对投诉举报时,处置不当,没有从企业管理和内部制度上分析投诉举报产生的原因,而是剑走偏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直销企业经销商之间暗流涌动,不正当竞争、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直销企业对经销商的掌控能力明显不足,甚至出现个别经销商挟持直销企业的怪现象。因退换货而引发的直销员、经销商投诉举报直销企业涉传,成为2016年度直销监管的主要问题之一;个别企业在此类投诉处理上重视不够,甚至消极应对。跨区域、跨产品审批范围等违规直销行为甚至是涉嫌传销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举办培训和产品推介活动不报备,经销商团队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举办各类培训会议等。虽然有些问题发生在个别企业,但直接损害了直销企业的形象,给社会和消费者造成了误解。
李坤兴强调,2016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直销企业不能触碰的两个底线,即“不能出现涉传行为,不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针对总局提出的这两个指导原则,2016年12月上旬,国家工商总局又召集了全国直销企业签订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十条宣言》,从强化行业自律、实现社会共治的高度,对直销企业提出了期望与要求。各直销企业应当也必须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自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确保产品质量。青岛全市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也要筑牢防范意识,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新实效。
青岛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李涛表示,2017年青岛市工商局将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规范管理,强化行政指导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该局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直销企业行政约谈制度》,通过本次会议征求部分参会人员意见后将尽快实施。
在本次会议上,与会人员还现场听取了企业对“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研究课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