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药监局近日公布了2015年6月份监测到的该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这些广告多以健康资讯的形式变相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
被曝光的广告中,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的品种如下:
一、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国药准字Z15021661);
二、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克痛酊(国药准字Z44020973);
三、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国药准字Z41021458);
四、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丸(国药准字Z22021828);
五、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立清胶囊(国药准字Z22020746);
六、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生力胶囊(国药准字Z53021635);
七、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科晶牌天然胡萝卜素维E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074);
八、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奥力牌辅酶Q10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661)。(详情请登录安徽省食药监局网站)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要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原文链接: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507/30/t20150730_6084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