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直销行业扩容速度的加快,社会及公众对直销市场规范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目前,全国具有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直销企业已达77家。其中,32家直销企业在南京市开展业务活动,15家直销企业在南京市设立直销业务区域。
2016年以来,南京市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在对直销公司的各类检查行动中已出动检查人员843人次,检查直销企业及省级分支机构84次、直销企业其他分支机构及直营店139次、网点574次、经销商515次、直销员1094人次,发出警示63次,有效维护了南京直销市场的公平有序。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元虎介绍,今年南京市工商、市场监管机关重点强化了对直销企业培训的监管,要求直销企业举行的各类会议必须经市、区两级监管部门的报备;强化了对服务网点和专卖店的抽查监管,要求各区市场监管机关对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情况、网点和专卖店数量及地址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对日常抽查计划、抽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册,对直销企业的各种报告、文件等汇总在册,做到企业情况记录在案,日常监管有据可查。
同时,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加大了对直销企业信息披露、报备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夯实了直销行业信用监管基础;加大了对直销企业直销员的招募、培训活动和计酬行为的监管力度,着力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打击违法直销行为。进一步完善对直销企业的警示提示制度、信息沟通机制、约谈汇报制度等,健全了直销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假借直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通过走访企业、约谈负责人、实地检查直销活动等形式,全市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综合运用建议、告诫、辅导、公示等方式,及时纠正直销企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介绍,市工商局对今年的日常监管和举报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发现我市直销行业当前存在4类共性问题。
一是违规直销问题。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特别是在非直销区域从事直销活动的问题突出,一些直销企业变相给直销员发放奖励,奖励名目繁多,计酬超过销售总额30%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夸大、虚假宣传问题。有的直销企业夸大产品性能、功效、作用,吸引顾客购买,鼓吹快速致富,宣传个别成功案例,借庆典、旅游、新品推介、年度例会等名义组织大型聚会,承诺高额回报,奖励豪华车辆、游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直销员招募、培训不规范问题。有的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不经培训考试,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供银行卡就可成为直销员,有的考试流于形式,对不及格者照样发给直销员证,个别企业仍然出现招募明令禁止的7类人员加入直销员队伍。
四是经销商违规情况严重,直销企业对其缺乏有效管控。目前,大多数直销企业采取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由经销商通过店铺进行传统销售的方式开展经营。一些经销商打着直销企业旗号违规培训和招募直销员,甚至私下拉人员、结网络搞违规经营。
为创新监管方式,力促企业健康发展,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问题,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直销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托新的监管方式,力促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强化了4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行政指导,实施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实践,派出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约见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出现问题的直销企业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在发现直销企业存在轻度违法行为时,采取行政指导方式,提出指导和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及时纠正错误行为。
明确监管职责,实施分级监管,建立市局、区局、分局三级直销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逐级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员,使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网络监管的优势,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手段为主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直销企业管理信息、经营活动信息、不良记录等数据库。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南京市工商局不断探索和强化对直销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情况、网点和专卖店数量及地址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要求对日常抽查计划、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册,要求对辖区直销企业的各种报告、文件等汇总在册,做到企业情况记录在案,日常监管有据可查。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发挥打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