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外汇投资”骗局:莫顿外汇投资涉嫌组织传销活动

“民间外汇投资”骗局:莫顿外汇投资涉嫌组织传销活动

3400多万美元的涉案金额,3700多个会员账号,60多家分公司……短短1年多时间,数千民众栽在杨筛剑制造的“民间外汇投资”骗局之中。

日前,这一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大案在湖南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设套

检方指控,20143~8月,杨筛剑委托浙江和广东两家公司制作了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的网站,租用外国服务器,编写会员管理系统程序,以销售“莫顿外汇月月通”理财产品、代客理财和提供外汇交易平台等经营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外汇产品、缴纳外汇保证金的方式缴纳会员费,成为公司会员;并用发展会员获得提成作为诱饵,以发展下线会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从而骗取高额会员费。

检方称,杨筛剑利用国民盲目崇外的心理,出资购买了一个英国空壳公司,并改名为“英国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并自封为该公司亚洲区总裁、中国区董事长,虚假宣传“英国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为“享誉全球战绩辉煌的跨国金融机构”以及“美国纳斯达克战略合作伙伴”。

起诉书称,201410月,杨筛剑邀请谭永军协助自己,安排后者担任教育培训总监,并在广州市花都区租用办公室作为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中国区办公点。在谭永军的协助下,杨筛剑在广州注册成立了广东莫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莫顿)和广州莫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杨筛剑和谭永军自己编辑授课资料,通过会员和网络进行传播。

此案中,杨筛剑以“广东莫顿”为大本营,在湖南、湖北、浙江等地成立了60多家分公司。在操作模式上,杨筛剑等人以每月10~15%的高额回报,吸引会员“投资炒外汇”,会员介绍新人“投资”可获“动态”奖励,形成多叉层级网络。

截至案发时,广州莫顿共发展会员3717名,激活会员3562名,收取会员交款共计3422万余美元,支付返奖2440多万美元(含留存在会员管理系统内的电子币)。据了解,办案单位扣押冻结涉案财物8000多万元人民币。

“亚洲区总裁”的伪装术

一度号称“民间外汇投资第一人”的杨筛剑,其实仅有中学文化水平,但却轻易赢得了数千民众的信任。

今年30岁的杨筛剑出生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一个农村家庭,他皮肤黝黑,身材健硕。在广东务工期间,他做过保安、推销员。

不满足于蓝领生活的杨筛剑,急切渴望一夜暴富。他曾刷信用卡凑足6.88万元学费,花4个月时间到培训机构“恶补”财经知识。学成之后,他参加了一个传销组织并取得“不俗的业绩”——驻京3个月业绩达200多万元,成为该组织成员膜拜的对象。

随后,杨筛剑选择单干,以“英国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为幌子,用13个月时间营造遍布多省的网络。

熟悉该案的一位人士称,杨筛剑熟谙人心,善于利用各类包装手法来欺骗民众。

杨筛剑的布局立足于“炒外汇”,可我国的外汇交易有严格的准入审批制度。于是,他想到一个方法:通过香港的朋友,在英国购买了一家1998年注册的空壳公司,将公司更名为“英国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这家公司只有一个员工——杨筛剑聘请了一个老外,专门负责接电话。

后来,杨筛剑无论发展分公司,还是与投资者签订代客理财合同,都主要以这家英国公司的名义。他还在香港花300元港币刻了公司的印章,“给钱就可以刻,刻什么都可以,刻公安局都行。”案发后杨筛剑说。

之后,他又请人在澳大利亚、新西兰注册了3个“莫顿”公司。他亲任广东莫顿董事长。经过一系列公司化运作,杨筛剑精心打造的“莫顿外汇”,似乎成了一个国际化的高端交易“平台”。事实上,这些“平台”都是不具备外汇交易资质的空壳公司。

500万元高调做宣传

起诉书指出,2014年、2015年,杨筛剑多次在广州、南京、北京、上海等地,参加投资理财博览会。

出席金融博览会期间,杨筛剑常通过经纪公司,邀请知名主持人、娱乐明星为自己“站台”,许多名流也应邀出席。

参会期间,一名英国男子“保罗”作为英国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的董事亮相,并向“亚洲区总裁”杨筛剑授牌——其实,“保罗”是杨通过经纪公司花钱请来的“演员”,每次出场费5万元人民币左右。

此举是杨筛剑最有效的宣传途径,屡试不爽。

20154月,第五届中国国际投资理财博览会在北京举行。作为独家赞助商,杨筛剑的“英国莫顿马修斯联合集团”成为最耀眼的企业。在这届博览会上,“莫顿”被评为副主席单位,杨筛剑获评“中国投资理财行业十大杰出人物”。他频频在主席台与领导握手、一起剪彩,风光无比。

在这样的博览会上,杨筛剑高调接受媒体采访。20153月,他成为某杂志的封面人物,配以标题“莫顿强势来袭,勇创外汇交易风向标”。“上封面我出了6万元,买了2000本杂志花了3万元。“杨筛剑后来交代说。

据杨筛剑供述,他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包括参加金融博览会、邀请娱乐明星,共计花费约500万元人民币。

8天兑现一次分红,还有“动态奖”

这些锣鼓喧天的大场面打动了各地前来考察的许多投资者。强劲的宣传攻势下,许多投资者失去了理性判断。“经过认真考察,我们都觉得这是一个可靠的理财项目。”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武汉人邱先生是个性格谨慎的人,可他投到“莫顿外汇”的1.5万美金打了水漂;75岁的南京退休干部赵某从银行贷款,先后投入“莫顿外汇”21万美元,这个月她与结婚50年的丈夫因此离了婚;参加工作不久的湖南省张家界人羊某,为了“投资”透支信用卡10多万元,每月为还款发愁……

据悉,依据广东莫顿制定的奖励制度,注册会员依据缴纳会员费的金额划分6个层级,2000美元可以成为会员,5000美元成为经销商,1万美元可当“蓝宝”,要到最高级别的“蓝钻”,则需要10万美元。会员按照加入时间和推荐关系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可获得返奖。

“莫顿外汇”吸引大部分投资者的首先是高额的回报。莫顿公司会与他们签订一款叫“月月通”的理财合同。根据合同,莫顿公司帮助投资者进行外汇投资,投资金额在2000美元~10万美元之间,根据投资金额的不同,每月的回报率在10~15%之间。投资后,会员的“分红”8天兑现一次,本金1年后可取回。

除了分红这一“静态奖”外,介绍他人投资的,可获得绩效奖、互助奖、管理奖等“动态奖”。推荐他人的“动态奖”可领“五层”,分别为他人投资额1%~5%

一些受访会员表示,高额的“静态奖”是他们投资莫顿的主要目的。不过,对于一些位于上层的会员来说,“动态奖”或许更加诱人。

高端平台、高调宣传、高额回报,成为杨筛剑推广莫顿的主要手段。从会员那里收上来的“投资”,他实际上并没有进行任何外汇交易。在庭审时,杨筛剑称,这一“秘密”只有他和一名“会员管理系统”创建者知道,他没有告诉包括女朋友在内的所有公司高层。

该当何罪

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多名律师做无罪辩护,认为此案不应定性为传销。

公诉人认为,此案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莫顿外汇”只是杨筛剑等人的道具,“真正目的在于诈骗他人缴纳会费,加入传销组织”。

被告人周吉朋则认为,该案“更像是合同诈骗”,“如果知道他是违法的,我肯定不会投钱,也不会介绍朋友去做这事”。

多名辩护律师认为,此案的定性是争议焦点。该案众多“投资人”的委托人张培军律师认为,本案中,传销是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目的,“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张培军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缴获的财物将予以没收;如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缴获的财物则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

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

如何区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付其运介绍,这两个罪名在刑法概念、犯罪本质、行为方式上均有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合法经营为掩护,以高回报率为诱饵,通过“点对点”方式吸收存款,并且资金主要用于维持资金信贷活动或业务经营等行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刘兴树则认为,此案虚构理财产品骗人购买,许以介绍人高额回报并分利,形式上看似传销并构成犯罪,但因传销的产品是假的,故更倾向认定为金融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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