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署,2015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如今,2015年度报告截止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记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取了20户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直销企业,对这些企业的年度报告情况进行了梳理、归纳和汇总。
截至2016年8月4日12时,记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20户直销企业,分别是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在20户直销企业中,可以看到2015年年报的有17户,占85%。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7项,其中有6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属于企业的“规定动作”。
第一项为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在这方面,17户已提交年报的企业中,有2户信息不全,分别是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户企业均没有公示电子邮箱。其中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在“电子邮箱”一栏注明了“无”。
第二项为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在这方面,17户企业均显示为开业。
第三项为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在这方面,有9户企业公示了对外投资信息。从年报中可以看到,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最多,有9户。
第四项为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在这方面,大部分企业公示信息较为完善,但有3户企业公示内容不够具体。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和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没有公示认缴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时间。
第五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在这方面,只有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示了信息。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变更信息显示,天狮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股权比例为25%,变更后为100%,没有公示变更时间;天津天狮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前股权比例为75%,变更后为0%,没有公示变更时间。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变更信息显示,束昱辉变更前股权比例为90%,变更后为22.17%,没有公示变更时间;权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股权比例为0%,变更后为75.36%,没有公示变更时间;束长京变更前股权比例为10%,变更后为2.47%,没有公示变更时间。
第六项为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在这方面,有4户企业在年报中没有显示网站或网店,分别是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从以上6项内容可以看出,在“规定动作”方面,直销企业的公示情况只能说差强人意。当今时代,很难想象一户企业尤其是一户直销企业没有自己的网站和电子邮箱。如果严格对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一些直销企业还应当充实完善年报内容。
第七项为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按照规定,这部分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属于企业的“自选动作”。在这方面,17户企业均没有公示以上信息。
记者认为,无论是国家法规要求还是出于企业维护自身信用形象需要,包括直销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重视并认真填写年报内容,且应及时公示。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记者建议各直销企业:一是重新检查已公示的年度报告,对照相关要求完善、修改年报内容;二是总公司在做好自身年报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旗下各子公司、分公司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最后,再次提醒各直销企业注意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