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和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等相关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商务部和各地商务系统代表、工商总局和各地商务系统代表、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直销企业以及部分媒体。
10年前,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法律法规体系开了好头,直销行业深受鼓舞。10年来,直销行业在直销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稳定发展,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直销是个舶来品。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后,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十分脆弱,加之金字塔传销的冲击,直销业发展十分艰难,一度还被政府叫停。
直销作为一种无固定地点的销售方式,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地位。为此,政府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3年内,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并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行磋商并制定出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律、法规。
如果以2005年9月1日作为分水岭的话,那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则标志着直销行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真正以法规的形式得以确立下来,直销这一营销模式真正得到政府与社会的认可,整个直销业也因此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自此,每年都有许多的企业纷纷向商务部递交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报告。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71家企业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而直销业的销售额每年以25%以上的速度递增,特别在全球金融危机暴发后直销业依然“一枝独秀”,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直销业实现规范发展
直销法规出台前,我国直销业混乱无序,特别是传销的猖獗,严重干扰了直销的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安定。两个法规的颁布,对抑制我国直销业混乱无序的状况,具有调整和规范的强制性作用。实践证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经过十年的有效执行,直销业已经实现了从混乱无序向规范发展的重要转折。
10年来,我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商务部主要负责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和行业管理,工商总局负责直销经营的日常监管。10年来,商务部与工商总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先后出台了4个部门规章,3个公告及1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一整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注销管理法规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政府公开;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与此同时,全国工商机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切实履行打击传销的法定职责,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打击传销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明显提高。目前,我国直销业发展规范化程度已有了根本性的提高。
为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就当前而言,《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是我国规范直销业及其活动的主要法律文件。直销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我国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
10年来,贯彻直销法规的配套政策一直在陆续出台,直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正在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