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指出在1月1日起至3月10日元旦春节期间,加大打击传销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通知要求,将车站、码头、机场、商场(超市)、城市广场、农村集市、高速路口等列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运用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打击传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揭露和剖析传销及网络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性,发布警示提示,宣传报道查处的典型案件及大案要案、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效,正面引导舆论宣传,特别是针对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将采用播放打传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材料,发布传销警示和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在人流较多的地段组织放映打传宣传片,组织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地段张贴、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标语(横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发布传销警示和公益短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