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就必须要求治理雾霾优先,这是建设健康国家的决心体现”,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指出,治理雾霾是“健康中国”面临的最直接、急迫的问题。
1月4日,雾霾再一次袭击华北地区。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当日17时发布消息,4日夜间,北京空气质量可能达到“6级严重污染”水平,原本于当日24时到期的“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延长至1月7日,届时将依据空气质量实况及临近预报解除预警。
“如果把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就必须要求治理雾霾优先,这是建设健康国家的决心体现”,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指出,治理雾霾是“健康中国”面临的最直接、急迫的问题。
“健康中国”治霾最急迫
空气污染不仅可以导致肺癌,还会增加患膀胱癌的风险。
这是2013年10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基于《空气污染与癌症》专题报告发布的通报内容。
然而在国内,雾霾的健康影响监测评估仍是有待填补的空白。2016年12月29日,江浙沪等5省市刚刚签署协同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区域监测和研究协议。
雾霾作为影响健康的长期因素,需要长时间的跟踪研究才能从科学角度得出结论。再加之人类活动的多样性,真正意义上对人群分组进而测定雾霾对健康的影响十分困难。
当下以应急为主的雾霾治理也只是治标而非治本。
“过去的发展方式,是牺牲了居民健康,保护了落后的生产方式。”王虎峰说,审视现有政策,从雾霾产生到治理,是受益者和受害者严重的错位。
王虎峰认为,现有政策下,排污的个体或企业虽然身在雾霾中,但得到了大部分的收益,而生活在同一区域中的居民承受了全部的后果。但如果排污的个体和单位降低排污,也并不能得到合理的激励。相反,谁率先控制排污,谁就可能最早利益受损。
“在此格局下,除非有整体政策环境的变化,否则排污单位是不愿意收手的,甚至地方政府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也不愿意去严格执行。”王虎峰说。
此外,部门分工错位、缺乏联动也是治霾不力的症结所在。
当前主要负责治理雾霾的是环保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和处罚。“处罚过后,死灰复燃,不能解决问题。而受到雾霾影响的居民,最终是要健康受损,后果传导到卫生部门。”王虎峰说,“控制雾霾的蔓延和对人群的伤害才是当下理性的选择。”
应对雾霾应避免“套路”
尽管北京已经实施了雾霾预警、应急,单双号、限号,公交车免费、洒水等多重措施,但依然避免不了重度雾霾的发生。王虎峰认为,这些主要是治标不治本的应急措施,治理雾霾最重要的是拿出转产、转业工作方案,尤其是对于那些严重污染行业企业。
“要像抓政府职能转变、国企改革和医改那样去抓雾霾治理。建立国务院领导下的雾霾治理协调机构,并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根据雾霾产生根源,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治理雾霾要由国家宏观经济部门或者工业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来共同参与,要成立部际之间的协调机构,把雾霾应急和治理结合起来,把产业升级、化解产能和雾霾治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治标治本。”王虎峰说。
他认为,由于各地雾霾成因不尽相同,各城市均应诊断各自的雾霾成因,并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健康防范方案。同时卫生医疗部门应该提出相应的监测标准和报告以及应对的方案。
事实上,现有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蓝天指标,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5年76.7%提高到2020年>80%。王虎峰强调,各地治理雾霾要有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已经明确的蓝天指标。
此外,各地要制定重污染地区系统转产、转业的试点方案和鼓励政策。彻底根除那些小作坊、小企业和重污染大户,用综合改革和综合治理的思路去落实。简单靠罚款、限行、应急是无济于事的。
与此同步的,应该是开展编制绿色GDP试点,并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绿色财税激励政策。
开展绿色GDP试点要求重点区域按照污染、非污染,绿色和非绿色等标准编制和统计国民生产产值,明确问题、差距、目标和任务,使得地区的产业升级可核对、可比较、可追溯、可操作。
而绿色财税激励政策则要求对于产业升级带来的成本上升,要改变过去简单的补贴生产环节的做法,转为补贴消费者,对使用绿色产品的消费者在税收、采购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用市场机制来引导产业升级,而不能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污染企业的产品大行其道,绿色产品因成本高企而无人问津。
“现在应对雾霾出现许多套路。”王虎峰表示,为了防止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应对疲劳,应要求在每次雾霾应对后,公布应对报告,披露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问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等。
治理雾霾,还要用社会治理的思路,进行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鼓励独立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参与环境标准制定、评价,政策制定以及对口帮扶作用。
“治理雾霾应该依靠科学、集体的智慧,应该依靠创新体制机制,摆脱治理雾霾全靠政府这样一个被动局面。”王虎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