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时间,发展会员50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这是徐州今年破获的新型网络传销案“网络黄金”的相关数字,令人咋舌。
当传销遇上互联网,更需警惕,每天都在网络世界打转的我们,或许一不留神就中招了,先来看两个案例!
典型案例
◆“国王”和“市长”联手上演“网络黄金”传销大戏
2014年8月,裴某和王某夫妇以成立公司为掩护,运营传销组织,并建立会员发展、ES交易和全球兑网购三个平台。裴某自诩为未来世界的国王,会员平台负责人为城邦的“市长”。
他们以投资购买全球兑购物券赠送ES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1万元的会员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4阶20层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
据统计,从三平台上线至案发,短短半年,共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假扮身份“空手套白狼”的“未来城万福币”
刘某装扮成拥有诸多头衔的人物,如美国兆银基金总裁、全球未来城集团总裁、两任美国总统的特别顾问等,并人工合成与各国领导人的照片,包装自己。
他以“虚拟货币”为名从事传销,经营模式与“网络黄金”大同小异。许多会员被迷惑,认为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案发后依然坚持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万福币”在推出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参与者高达12万人,金额约12亿元,会员遍及国内10多个省份。
欺骗性隐蔽性强 表现形式多样需甄别
从“网络黄金积分”到“易币”“买卖宝”。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纵然千变万化,极尽伪装,网络传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小伙伴们,一定看仔细咯!
◆“微信营销”式
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慈善救助”“爱心互助”式
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善良群众。
◆“电子商务”式
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
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
◆“网上创业”式
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网络博弈”式
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旅游直销”式
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
网络传销难逃法律责任
传销活动害人害己,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
◆根据我国《刑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可能会面临刑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有可能面临罚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打击网络传销在行动
◆2016年工商总局将打击网络传销纳入“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并在7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工作。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成功破获了“克拉币”“恒星币”“买卖宝”等一批重大案件。
温馨提醒:防范上当受骗
·可通过以下方面识别网络传销:
①是否要求参与者在网上注册,以交纳入门费等方式作为发展他人的资格;
②参与者是否形成上下线网络,前期参加者可从发展下线中获益;
③组织者是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
·根据银行法有关规定,当前我国的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一种,国内至今尚未有合法的“数字货币”等出现。
·要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项目所蒙蔽,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