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有关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严禁不予批准的产品“改头换面”再申报。
通知指出,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的国产产品,申请人重新申报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首次申请时的产品名称,并向首次申请受理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产品原不予行政许可相关内容涉及试验、试制现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重新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提出明确核查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有关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严禁不予批准的产品“改头换面”再申报。
通知指出,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的国产产品,申请人重新申报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首次申请时的产品名称,并向首次申请受理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产品原不予行政许可相关内容涉及试验、试制现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重新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提出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