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工商总局网站公布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近日联合公布了10起重大传销案件,涉及北京、广西、贵州等多省市,犯罪金额高达数百亿。
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对于企业直销或是传销的界限,国家法律应该给予更为严格清晰的规定。同时群众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天上不会掉馅饼”观念,避免受到传销活动的欺诈。
依旧猖狂
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传销的经济犯罪一直陆续发生。国家不断加强打击力度,但是打传形势仍不容乐观,传销犯罪依旧猖狂。
记者了解到,在公安部门打击的传销犯罪中,广西“10·16”特大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引诱3000余名群众到广西北海、南宁、桂林等地从事传销活动,涉案金额1亿余元。2010年5月开始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犯罪案,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托其设立的“万家购物网”网络平台,发布“消费=免费=存钱”、“一元返利”等虚假广告,并运用讲座方式大肆宣传,吸引消费者注册,通过发展加盟商、代理商、会员,收取一定比例佣金,获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涉及交易金额280亿余元,涉及渠道商、会员约200万名。
多地打击传销的工作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这些骗局经常将毫无防备却又贪图便宜的人们拉进“深渊”,轻则钱财被骗,重则甚至遭遇了严重的人身伤害。而且对于类似于“100元投入,回报千万!”“足不出户让你成为富翁!”“点点鼠标,十万到手!”“打游戏也能挣大钱!”这些标语大家都要提高警惕,因为这都是传销的新型手段。如今他们隐藏在网购、网游背后,向教授、律师、大学生等精英人群渗透。
为何猖狂
屡屡打击,为何还是有那么多人陷入传销漩涡?
对此,张马林表示,原因很多,首先传销骨干们都会编出很美好的财富梦想,无本万利的思想让很多人都经受不住诱惑。其次,由于就业压力增大,失业或者无业人员经过传销组织洗脑,容易误入歧途。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参与的到底是合法的直销活动,还是非法的传销活动,因为法律对于二者之间的定义有些模糊。最后让很多受害人因为传销组织的欺骗‘误入歧途’。”张马林认为,对于传销犯罪,应该多做一些普及。
相关部门也指出,如今传销活动隐蔽性更强。传销组织从人员招募、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传销活动由传销有形商品转为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传销无形商品,利用直销、营销、连锁加盟、诚招代理商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通过发布虚假的“勤工俭学”和“就业招聘”等信息,诱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利用虚假网络信息、充值电话等手段进行传销活动。
“而且存在活动区域比之前的更广、社会影响面很大,有关部门的打传工作的查处、取证、抓捕头目难度增大。”相关部门人士称。
传销“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发现,现今的传销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偷偷摸摸的地下老鼠会,它们开始借助资本运作、网络直销的外套上演“变形记”。
据专业人士介绍,如今的直销基本有三种转变形势,比如“直销变传销”,一些直销企业趁机大肆收编传销组织为己所用,而传销组织也渴望披上合法外衣开辟新的生存空间,由此产生了极具欺骗性和隐蔽性的“伪直销”模式,成为传销新变种。
其次,就是精英人群参与资本运作,多为律师,大学教授等高端人士,他们的言语更具有带动力,蛊惑性更大。然而目前让一些精英人才死心塌地的正是所谓的“资本运作”项目。
网络传销疯狂吸金是如今非常普遍的传销模式,它让传销的犯罪等级不断提升。该犯罪多是以高额佣金、奖金引诱会员发展新会员,涉案金额达37亿多元、受骗群众近5万人的“中国百业联盟”网络传销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