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发布消息称,发改委和商务部已发布第22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逐条列出鼓励、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是中国官方指导外商投资的重要政策依据。据介绍,中国从1995年开始发布这一目录,这是第六次对此目录进行修订,平均三年修订一次。
此次目录修订的主要政策导向如下:
一是放宽外资准入。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新修订目录取消了对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等的股比要求。同时,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在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
二是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同时,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后,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8条,通过节能、环保、技术、安全等措施能够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的条目不列入限制类。此外,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政策倾向从注重外资准入管理更多地转为市场调节和行业监管。
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以下内容:
六、批发和零售业
1. 直销、邮购、网上销售
这表示中国政府限制外商投资直销、邮购和网上销售。
而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这条内容已经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