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等各种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再加上“互联网+”概念的空前流行,一种以“会员制旅游”为形式的旅游模式乘势悄然盛行于微信朋友圈和互联网,宣称在网上加入会员便可参加“免费旅游”。这种“会员制旅游”方式的确以其诱人的宣传吸引了不少喜欢旅游的人加入。
一边快乐游玩,一边顺便赚钱,本无可厚非。但是,记者调查发现,“会员制旅游”在一些地方被别有用心的人“玩坏”了。于是,妖魔化“会员制旅游”的各种观点同时流行于网络,由此引发的对其营销模式的各种质疑至今仍未停歇,甚至有观点草率认定“会员制旅游”为传销活动,并存在全盘否定“会员制旅游”的倾向。“会员制旅游”到底是传销还是创新?
是直销还是传销?
“宣称‘会员制旅游’的L公司跟你们公司是什么关系?”
“L公司是我们的竞争对手。”
“L公司是否涉嫌传销?”
“你认为什么是传销?传销跟直销有什么区别?”
“官方说,有直销牌照的才是真正的直销,没有牌照的就是传销。”
“那A公司呢?”
“A公司有直销牌照,不是传销啊。”
“2000年以前的A公司呢?”
“……”
这是国内宣称“会员制旅游”的X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日前与记者的一段网络对话。
这位工作人员的意思不难理解——开始违规并不代表最终也是违规的。
2015年的一则公开报道显示,9月13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可靠情报紧密追踪、跨省追捕,一举抓获3名网上在逃人员,破获了一起涉案价值逾千万元的特大网络传销案。
此前,该经侦大队民警获悉,涉嫌利用互联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出现在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和江西宜春市万载县,经报请分局领导同意,9月12日,永定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克敏亲自带领经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连夜驱车赶至石家庄市和宜春市部署抓捕行动。9月13日,经缜密侦查、精心部署,犯罪嫌疑人路某、李某、曾某陆续落网。经查,路某等3人为牟取利益,于2014年8月在网上设立了名为“河北领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虚假网站,以交费360元即可成为公司会员获取“免费旅游”、招募新会员即可获得各种奖励和分红的方式非法牟利。截至2015年9月,该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发展注册会员12万余人,管理层级达到5级以上,收取的涉案资金达4700余万元。经审讯,路某等3人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今,在网络上仍能查询到“河北领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比如其宣称自己为“中国首家旅游直销公司”。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上述的X公司、L公司都在网络上对外宣称自己是“旅游直销”公司。但是,他们的一些做法与河北这家公司的做法如出一辙,同样涉嫌传销活动。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明确:“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