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的材料显示,2015年非法集资立案过万,参与集资人数同比上升120%。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面简称“处非办”)在会上表示,“泛理财化”成非法集资犯罪新手法,占比30%以上,将全方位建立监测预警系统,“打早打小”。
处非办表示,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地方政府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建立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打早打小。对民间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和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风险底数,依法分类处置。将形成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防控机制,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
根据处非办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法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
而公安部统计的数据显示,2015年非法集资发案数高位运行,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其中互联网金融成为高危领域。
处非办在会上表示,近年来犯罪手法翻新升级,“泛理财化”特征明显。
其一,非法集资假意迎合社会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地产理财”、“股权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泛理财化”已成为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行业或领域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据处非办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其二,非法集资的网络化趋势也愈加明显,蔓延速度加快,不仅传统的集资方式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从线下向线上转移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大量涌现,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难度。
其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大。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欺骗误导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