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37分报道,国家广电总局日前颁布电视购物行业的监管新规。新规出台后,在电视购物行业内引起一系列反响。
这次广电总局出台电视购物监管新规,对在电视台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设定了准入门槛。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电视购物频道播出的居家购物节目的制作、审查、播出环节,进行了比较细化的规范。今天,记者采访了湖南卫视旗下的家庭电视购物公司“快乐购”的董事长陈刚。陈刚说“作为从业者来讲,我们一方面是自觉地诚信,另一方面是欢迎有规范。因为有些东西还是需要自律和他律的结合。这个市场鱼龙混杂。确实要正本清源了。我坦率的说,我们都很害怕提电视购物这四个字。本来这四个字是无辜的,但是因为不良的电视直销的存在,把电视购物这四个字给玷污了。现在我们出台这个政策,我觉得对于规范整个市场确实非常有好处的。”
其实无论是对行业发展还是对维护我们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来说,加强电视购物行业的监管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在监管措施发布以后,更关键的可能是广电总局的这些规定在地方的执行。
记者采访到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曾静平先生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说,对电视购物行业的准门槛和退出机制的设定可能会触动一些地方广电媒体的利益。现在中国电视购物集中的地方,往往是偏远省市的卫视频道,很多电视台指望卫视频道多一些收入,而这些收入的主要来源恰恰就是电视购物。所以监管的措施可能会令一些卫视频道的收入有大幅减少。不过曾教授提出尽管执行起来可能有难度,但是电视购物行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进行规范和必要的监管。
昨天(9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也强调,这个监管办法是花了两三年时间、深入调研整个行业的实际情况后才制订出来的。现在要做的就是要让这些规定在全国各地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所以无论是专家的意见还是广电总局的态度,都说明加强对电视购物的监管已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