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的最大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即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明确、合法,审查方式是查阅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及所附的证据材料,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
当然,如果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了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也就是说,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请求人民调解
现在很多居委会、村委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和优势。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可以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债务,即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债权人去诉讼,也可以简化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