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7月中旬发布了一则关于防范利用微信等网络工具进行传销活动的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经济发展,传销活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花样,但非法实质不变,请广大消费者警惕。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微信微商活动,利用微信关系链推销产品、收取费用、发展下线搞传销。其中,一个名为“WV梦幻之旅”的微商活动,在微信朋友圈、微博频频刷屏,以“免费旅游”“电子商务O2O”“微营销”为噱头招募会员和销售代表,并宣称“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轻松月入1万元至15万元。” 据工商人员介绍,这种以免费旅游、推销产品为名义,通过交纳费用、购买产品,吸收会员(发展下线),以下线缴纳费用或购买产品的业绩获取利益的行为,是典型的传销行为。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注意防范掉入传销陷阱。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免费旅游”“连锁加盟”“消费返利”“高额回报”等各种旗号,利用微信、微商等新型网络工具,诱骗参与者交纳费用、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开展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