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发展下线多达44人的传销组织的高级经理钟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
经查,钟某于2010年1月加入一家名为“自愿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该组织晋升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及按照发展的下线所购买的投资份额,作为晋升及返利的依据。在传销组织期间,钟某拼命发展下线,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童某、胡某、黄某某等下线44人,最终如愿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老总)。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发展下线多达44人的传销组织的高级经理钟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
经查,钟某于2010年1月加入一家名为“自愿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该组织晋升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及按照发展的下线所购买的投资份额,作为晋升及返利的依据。在传销组织期间,钟某拼命发展下线,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童某、胡某、黄某某等下线44人,最终如愿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