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微商分层级提成的模式已经被叫停。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其中就包括“微商”“多层分销”和“爱心互助”等在内的活动。
工商总局印发的这份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网络传销案件的线索,搜集研判、案件的报备与查处,切断网络传销信息的传播渠道,进一步做好网络传销的查处工作。在这份通知中,工商总局明确指出了一种隐蔽性更强的传销,打着所谓的微商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由于微商是以微信朋友圈为基础的营销模式,营销空间具有一定的私密性,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由此也成为了监管的“灰色地带”。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工商总局发文有望撕开微商传销的伪装,进一步打击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行为。
有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江苏南京的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当时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收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陈志华还总结了十大步骤,也就是每天按时转发4次微信,随时向好友发广告,每天大量增加微信好友等等。陈志华还给听课的人绘就了一幅所谓美好的蓝图——加入营销团队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1年内开劳斯莱斯。在这种所谓的高额回报诱惑下很多人纷纷掏了钱包,从2013年1月到2014年的3月,一年多的时间里,陈志华获利达到了460万余元,涉案人员达到了329人,最终陈志华被判刑8年,罚金10万元。陈志华的这种方式在此后的微商传销中频频出现。据一名微商介绍,他在代理产品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不少具有传销性质的所谓微商的营销,这名微商说,在微商中涉嫌传销的经营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的制度,做代理不需要加盟费,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代理。其次这个品牌代理有很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次越高,而最高等级代理商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最终成为代理之后,可以发展自己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代理的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的收入也不同,这名微商说一旦遇到这种代理模式就要小心了,很有可能是传销陷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