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微商异军突起,但风靡一时的微商被“传销”深深拽入谷底,失去信任基础的微商备受争议。2015年以金融理财为借口的P2P平台也被曝光涉嫌传销,特别是耳熟能详的E租宝“猝死”,让本来千疮百孔的互联网再受重创。曾几何时,互联网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净土”,如今互联网这片“净土”已然变成了传销的“乐土”。究其原因,不外乎有如下方面:
第一、互联网传销更新升级步伐持续加快。近两年,我国网络传销向高端技术发展,一成不变的骗局已经很难蛊惑时代发展的步伐,我们从近两年的传销案件可以看出,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宣传“免费获利”“消费多少返多少”也是传销;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等为诱饵,欺骗人们上当;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的传销活动;五是打着“慈善救助”“金融互助”等幌子,欺骗群众参与传销;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从事网络传销;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从事网络传销等层出不穷。甚至去年到今年,境外网络传销渗透中国,例如MMM金融互助,摩根币等。互联网传销无处不在,超越时间与空间,而相比于过去拉人头、卖保健品的传统模式,互联网传销、微信传销欺骗性更强、发展速度更快、波及范围更广,服务器设在境外,利用网络、微信作为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各个传销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上线与下线甚至不用见面,就可以进行经济交易,而互联网传销活动则更为便捷。
第二、“类传销”趁火打劫,追时尚赶潮流。互联网传销不同于传统类传销模式,互联网传销往往会迎合社会潮流,流行什么就上演什么样的骗局。例如2015年初,我国政府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引起了互联网创业的高峰。当然一些搞传销的企业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大好的时机。他们利用每个人都想成为别人眼中敬仰的“老板”,提出只要上交万元的加盟费就可以实现走向人生巅峰的谎言,以所谓“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部分传销企业还有洗脑课程,即便部分人有所察觉,在其疯狂洗脑之下也渐渐失去判断性。
根据《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上基金投资等都成为“类传销”的马甲,而这些企业通过快速致富作为诱饵,诱使网民通过银行汇款交纳入门费,并在网上注册成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但显然,现在已经不是传销的社会了,而是一种流行式“直销”。大家面对面,能够看得见产品的情况下进行一系列的买卖行为。归根结底,个别不实产品仍旧属于换了件衣服的传销。这些“类传销”还没有演变成真正的传销,更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处于互联网传销的边缘,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破茧成传”。
第三、互联网曝光制度存在缺陷。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数据显示,从2005年我国颁布施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至2015年9月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涉案人员9668人。然而这些数据似乎并不多,给大家感觉就是传销反而愈演愈烈,这就是互联网传销可怕之处。互联网传销为何屡打不绝?一是部分参与者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迷惑而铤而走险;二是传销往往伴随着非法集资和诈骗,利用互联网金融、招募原始股、P2P等概念来伪装,既可以欺骗民众又可以躲避相关部门的打击;三是借助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点对点的“拉人头”,传播速度快,相关部门难以取证和打击。当然,仅靠公众的自我防范远远不够,传销之所以能在严厉打击中一次次死灰复燃,关键就在于深谙人性弱点的不法分子,早已积累了一整套“洗脑教程”。面对疯狂的互联网传销来袭,并不是没有办法,只要每个深受其害网民将新型互联网传销手段在互联网上进行揭穿,那么很可能会起到“连锁反应”,但事实上每个受害的网民并不能搜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很多时候,互联网曝光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这个互联网处处被人怀疑是谣言的年代,互联网传销更是雾里看花。但无论怎样?只有构筑起群策群力的安全防护网,才不至于让互联网“净土”变为传销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