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们见证了传销傍上了“互联网+”,然而进入2016年,除了新增的互联网传销案之外,在互联网不断滚滚向前的路上更是出现网络传销“更新换代”的现象。2016年初,新华社写了题为《穿电商“马甲”,靠聚餐“洗脑”——“升级版”传销缘何屡打不绝?》,针对传销咄咄逼人的局面,传销却屡禁不止。我国打击传销已经超过几十载,单方面打击传销效果也是捉襟见肘,因此需要依靠广大群众,打一场打击传销的人民战争。这方面,“北京朝阳群众”精神在打击传销方面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北京朝阳群众”精神是一种打击传销的攻心战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众人拾柴火焰高”,这都是说明人多力量大的优势。的确,一个人的力量很有限,打击传销也不能依靠一个部门或者简单的几个部门配合就可以完成这场持久战。只有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集中起来才可以完成艰巨的任务。我国打击传销往往依靠行政手段,打散了再聚,聚了再打散,如此循环,殊不知传销洗脑术的可怕。如今的传销嫁接传统那种限制人身自由,与外界完全隔离再进行反复洗脑,将人性的罪恶一面灌输于人脑,然后侵入意识,让正常人不以罪恶为耻,反以为荣。
虽然我国反传销组织的成立一定程度上与传销形成了制衡,但是远远不够,对于普通人而言,反传销人员就是斗士,是特殊的群体。与个人有关则迫在眉睫,与自己无关则熟视无睹。传销往往借用这种心态,搞传销的人也相信,普通群众不可能团结起来一起告发他们。同样是一域之地,也是同样的组织构建和监管模式,何以有的地方传销活动往往“露头便被打”,很难有生存的土壤,而有的地方却“长期存续”,越打反倒越严重,以至于完全沦陷为非法活动的失乐园。因此,反传销以及打击传销不能停留在客观上,主观上需要强化,所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如果能够兵不血刃的解决传销的“攻心术”,那么受害者也会减少。
“北京朝阳群众”精神是预防传销变种升级的良策。利来利往,借助于网络平台与旅游形式,传销模式已然发生了悄然的变化。然而,不管其形式如何变化,传销“空手套白狼”的欺骗性,却始终没有改变。在这个不断被积累的金字塔结构里,受害的始终是那些被不断发展的下线。传销的危害性体现在经济、社会和家庭等各个层面,其破坏力也早已人所共知,不需要通过再多的例子来论证,一旦某人深陷传销之后,其不仅会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还会因为透支社会信任,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传销变种是打而不绝还是效力存疾,这个问题显然需要各级监管机构来回答。
对此,我国相关专家分析说,现在很多传销骗术都是精心设计、步步连环的,很多落入传销陷阱的亲历者则指出,他们本身对传销已经相当警惕了,但思想还是会动摇,因为传销者会千方百计说服你,他们做的不是传销。被骗进去之后,如果孤身一人与此前的社会系统隔绝开来,就会产生“社会闭塞现象”,很可能无力反抗强力的“洗脑”。为此,如果能够发挥“北京朝阳群众”的团结、无畏的精神,那么传销换变种升级不会如此之快。
“北京朝阳群众”精神是监管层面的“火眼金睛”。再隐蔽的违法行为,再高明的传销手段,其实都逃不过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行政管控作为社会治理最基础的部分,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若是其自身沦陷并处于虚置无力的地步,自然也逃不出屡打不绝的怪圈。因而,若没有坚决打击和彻底根治的决心与态度,那么就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治理的效果上就会严重打折。传销固然不好打,同时还会与时俱进,然而诸多事例已然证明,有效打击传销从来都不是技术而是态度问题。针对传统打击传销的思路,我国显然不能从源头监管社会类传销,社会类传销敛财升级源于基层群众,传销发展的动力就是拉人头,如果发现传销便就举报,不让其萌生壮大的可能,那么传销便就无所遁形。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从天掉下馅饼,这样的道理其实谁都懂,更何况很多鲜活的案例就发生在身边,何以别人的教训未能成为自己的镜鉴?当然,贪欲之心理应被谴责,个人也应做好防范准备,但在花样翻新的传销组织面前,不可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政府监管不力,出事了政府自然有责任,但是传销危害的毕竟是广大群众,况且政府打击传销本身存在滞后性。政府希望“天下无传销”,就需要发挥群众的力量,更需要更多地区发扬“北京朝阳群众”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