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湛曾任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期间力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为中国直销企业获得法律地位发挥了主要作用,成为保健行业人气指数极高的政府官员,直销圈子更是以“与邓司长会过面”为荣耀谈资,邓司长落马令行业震惊!
震惊:直销高官重磅落马
权威渠道证实,商务部原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因陷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涉嫌受贿案接受调查。随着案情逐渐明朗,邓湛涉嫌腐败犯罪的证据越来越清楚,邓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有知情者透露:邓湛被抓主要是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缘由:受到郭京毅案牵连
8月13日,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正司级)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双规”,目前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与曾在该所担任律师的刘阳也牵涉其中。
据悉,8月初,纪检部门接到上级机关转交的郭京毅等人涉案线索。郭因为在涉及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制订和司法解释时,收受外商巨额贿赂,在法律上留“后门”偏帮外商在中国进行行业并购。
分析:行业净化之路还有多远?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由於法律法规缺失,国际垄断资本集团在中国跑马圈地,大肆进行行业斩首式并购。这些垄断集团瞄准各行业市场占有率的前五名企业, 进行合资并掌握控股权,然后使合资企业长期处於亏损或微利状况,迫使合资的中方撤出,最终,外资达到控制垄断企业的目的,并在之后使独资公司恢复盈利。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在工业主要产业的三十九个分行业中,外资市场占有率有两个行业超过七成,四个行业超过五成,九个行业超过四成。因此许多经济学者学者惊呼, 中国面临八国经济联军的入侵,国家经济主权已然不保。相比之下,中国资本在西方国家的并购,却处处受到刁难和攻击。
正是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担忧,内地不少学者和舆论指责主管外资并购的国家商务部监管不力。 迫于外界压力下,政府在03年和06年先后推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关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两部法规,而郭京毅正是这两部法规的主要操刀者。
这两部法规出台,规定不够明确,操作性也不强,并没有改进政府对外资恶意并购的监管,令外资尤其是国外热钱轻松进入,或者变相进入敏感部门,威胁到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从目前情况看,很可能就是在制订相关法规时,故意留“后门”让外资钻空子。
腐败:收受好处影响立法
有学者就曾揭露,跨国垄断集团以安排出国观光、子女境外就读、协助转移资产等条件,或以参加国际学术研讨、邀请做访问学者、授予名誉学位或职称等为诱饵,吸引中国官员、学者为其出力,对中国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影响。郭京毅、邓湛案件的揭发,已是最好的证明。这也说明,中国一部分经济主权可能已经不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前台制订法律的是中国人,但幕后操控的却是外国垄断集团或企业。
政府官员的腐败,经常和政府的部门利益联系在一起。如果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郑筱萸案,表现了“既得利益部门化”的特点:在其所谓的势力范围内,巧立名目,暗箱操作,收受贿赂;那么郭京毅、邓湛案,则表现了“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特点:在行政立法的过程中,预留“设租”和“寻租”的空间。一方面,使政府部 门的既得利益和未来利益,固化在法律文本中;另一方面,又为腐败分子的中饱私囊,打开了方便之门。毫无疑问,这是腐败手段和形式日益多样化的一种新方式, 一个新“变种”。
呼吁:法规需要科学与公平
一系列高官落马的案件让所有的行业都为之震惊,当民族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竞跑不是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时候,何以谈市场经济?何以谈公平竞争?何以谈和谐体制?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认为:要使各行业市场走向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行业监管必须注重体制创新,借以创造更加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产业环境。
庶正康讯公司政策专家楚彩云认为,体制创新的具体思路如下:
一是,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权力、责任与监督的统一,树立监管与服务有机统一的意识。深刻认识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要强化事关国计民生立法工作的监督,针对各行各业制定公平、公正、健全的行业管理标准制度。权力机构要研究出台不正当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今后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监管防护体系,构建立法听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媒体直言、人民监督五位一体行业“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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